为完成国家档案局下达的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著录项目任务,经局支委会议研究,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短期临时聘请民国档案目录著录人员4名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临聘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。
(二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。
(三)应聘人员需具有较高的中文功底,原则上要求大学中文、汉语言文学、历史专业毕业,能熟练阅读古文言文并断句,识繁体字、行书、草书等字体,能将古文言文转化为现行白话文,并拟写出文件题名、责任者等。(四)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均不得应聘:1、触犯刑法,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。2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二、报名办法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技术职称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,本人亲自报名。
(一)报名时间:2018年3月13日至3月23日。
(二)报名地点:解放路东段36号苍溪县档案局3楼办公室(翠屏佳苑对面)。(三)联系人:朱泓宇,联系电话:0839--5222595。
三、资格审查本次聘用审查由县档案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。
四、考察(一)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、道德修养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情况,考察合格者择优聘请。(二)考察不合格的,不予聘请。
五、聘请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请人员,与苍溪县档案局签订临聘合同。
六、本临聘通告由苍溪县档案局负责解释。
苍溪县档案局
2018年3月13日